2015.04.16
成渝高速入城段(三環路—繞城高速)改造工程(項目名稱)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評分法)
1. 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成發改政務審批[2015]61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 [2015]020號 。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成都市東部新區起步區規劃紅線范圍內,起于三環路成渝立交橋,止于繞城高速獅子山立交橋。
2.3 項目規模:成渝高速入城段輔道新建道路,道路全長約3844米;三環路成渝立交節點改造、新建洪河大道全互通立交、新建東洪路及規劃八路下穿成渝高速隧道、沿途BRT公交站點等主要工程,以及道路橋梁工程相關的交安、照明、綠化、管線、智能交通、輸配電、既有管線遷改及舊橋的拆除工程等。
2.4 計劃工期: 425 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 2015 年 12 月
2.5 項目總投資: 186450.25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自籌解決。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186450.25萬元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 資格 甲 級。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3 個(0至3個)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己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
4.2 比選服務費 200 元。
5. 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 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