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4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醫美小鎮概念性規劃方案設計項目
2. 地塊選址及規模:初步選址成都市天府國際生物城區域內,劍南大道以東、錦江以西、生物城中路以南、永安場鎮以北,占地面積約390畝。
二、應征單位要求
1. 應征人須具備如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為國內機構的,須為獨立法人,并具有城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
(2)申請人為港、澳、臺機構的,須在其所在地區具有合法營業及設計許可;
(3)申請人為境外機構的,須在其所在國家或地區具有合法營業及設計許可。
僅接受具備(2)、(3)項中任意一項或以上條件的機構組成的聯合體申請人。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名義,或者與另外的設計機構組成聯合體應征。
2. 應征人近三年不存在以自己為被告的訴訟歷史的情況的發生,且不存在被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處罰的記錄。
3. 境外及港、澳、臺應征人應在其所在國家或地區具有合法營業及設計許可,并與境內具有城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形式參選,聯合體牽頭人應為境內單位。
4. 境外及港、澳、臺應征人的項目負責人主創設計人員應有所在國注冊設計師資質,并需全程參與方案征集工作及設計工作;規劃編制過程中,積極配合成都醫療健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好相關審查、公示、宣傳工作。
5.應征人近兩年應具有至少1個特色小鎮規劃設計業績。
6. 每名應征人只能選送一個方案。方案經評審委員會評選后確定二個推薦方案,并報興城集團及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審查確定一個中選方案,中選方案的設計機構需進一步承擔本項目總體設計概念方案深化服務至方案設計報規完成。
7. 參加方案征集的機構須如實提供參與本次方案征集的主要設計人員的簡歷及主要作品簡介。設計方案必須由應征人報送的項目負責人或總設計師親自主持或承擔。
8. 遞交應征文件之前,若應征人的資格情況發生了任何的變更,必須事先取得征集人的書面許可,變更應不遲于2018年5月9日書面提交給征集人。
三、方案征集文件的獲取
(一)凡有意參加方案應征的單位,請于北京時間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8日9: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征集人之聯系地址,持以下資料經方案征集人資格預審后報名領取征集文件。
1.經辦人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以上證件收原件;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以上證件查驗原件后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企業業績有效證明資料(設計合同或中標(中選)通知書)和項目負責人職稱,以上資料驗原件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二)凡有意參加方案應征的單位在簽署《提供測繪成果的保密協議》后方可領取相關測繪資料。
四、概念性規劃方案成果補償費
1. 第1名為中選方案,給予補償費50萬元人民幣;第2名為推薦方案,給予補償費30萬元人民幣;第3-5名為入圍方案,各給予補償費20萬元人民幣。
2. 征集人原則上將與中選方案的設計機構簽訂醫美小鎮方案設計合同,工作內容包含從概念方案深化至方案設計報規完成止,總體設計費用按照最新發布的《建筑設計服務計費指導》標準下浮20%,并扣除概念性規劃方案全部成果補償費計算,共計460萬元人民幣。如在設計合同簽訂前征集人中止后續方案設計工作,征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仍需承擔概念性規劃方案補償費)。
3. 方案補償費均含稅,征集人不再承擔由于獎金以及其他原因所產生的任何稅項和費用。
4. 各應征人獎金于方案征集結果公布后,征集人在收到應征人的正式發票(原件)后,在符合中國國內銀行和征集人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在30天內支付。
5. 應征人為參加本次方案征集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交通費、工本費、運費、關稅、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應征人自行負擔。
五、應征文件的遞交
1. 應征文件的形式
應征文件的形式、數量、內容和要求,詳見方案征集設計任務書。
2. 應征文件的遞交時間和地點
應征人遞交的所有應征設計文件(設計文冊、圖紙展板、多媒體演示文件、電子文件、承諾函等)應于北京時間2018年6月6日17:00之前派專人送至征集人之聯系地址,方案征集人不接受派專人遞交方式以外任何形式的應征文件。
3. 應征文件的有效期
應征文件的有效期為自方案遞交截止之日后90天內有效。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方案征集公告在《四川日報》、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spprec.com/sczwweb/)以及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belldesign.com.cn/zh/)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征集人:成都醫療健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天長路111號永安公服6樓626室
聯系電話:028-84600559
聯系人:鐘女士
電子郵箱:cdytj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