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8
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資產出租公告(成公資競告〔2018〕39號)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成都市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通知》(成辦發〔2013〕30號)、《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公布<成都市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14版)的通知》(成公管辦〔2014〕1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的要求,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以網絡競價方式公開出租下列標的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序號 | 編號 | 名稱 | 位置 | 出租面積(㎡) | 業態 | 租賃期限 | 租金遞增率 | 起始價(元/㎡/月) | 競買保證金(元) | 增價幅度(元/㎡/月)或其整數倍 | ||
1 | ZC:Z2:2018-30 | 瑞祥御景底商04 | 成華區西林路170號附11號 | 46.87 | 商業 | 3年 | 從第2年起,每年遞增2% | 44.9 | 8000 | 0.5元/㎡/月或其整數倍 | ||
2 | ZC:Z2:2018-31 | 瑞祥御景底商05 | 成華區西林路170號附12號 | 47.44 | 商業 | 3年 | 從第2年起,每年遞增2% | 44.7 | 8000 | 0.5元/㎡/月或其整數倍 | ||
交易時間 | 報名截止時間 | 2018年03月01日 16時00分 | ||||||||||
報價時間 | 自由報價期:2018年02月24日09:00至2018年03月02日10:00 自由報價期結束后,有兩個及以上競買人進行了有效報價的,即進入限時競價時段, 限時競價的每一應價時間段為90秒。 | |||||||||||
對外公示的其它資料 | 出租方案、租賃合同樣本、三瓦窯公服規劃報建手續 | |||||||||||
1.競買保證金不得代繳。 | ||||||||||||
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3日
成都市成華區瑞祥御景底商
RJCZZ【2018】001
招
租
方
案
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
瑞祥御景底商物業招租方案
一、物業基本情況及現狀
1.瑞祥御景底商物業位于成都市成華區西林路170號,該處物業于2016年由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全資子公司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經營管理。該物業總出租面積302.27㎡,此次招租面積248.79㎡。
2.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全資子公司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對該物業進行經營管理,潤錦城公司主要負責瑞祥御景底商物業對外招租工作、租賃合同的商談(租賃合同由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承租戶簽訂,房屋租金由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收取)、租賃合同后期管理以及物業的日常維修維維護。
二、物業招租方案
(一)招租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通過在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公開掛牌招租方式確定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按期收取租金。
1.出租方: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
2.招租業態:商業
3.面積、起始單價、年租賃總價、遞增率、租賃期限、裝修期
標的物 | 物業地址 | 面積(㎡) | 起始單價 (元/㎡/月) | 遞增率 | 租賃 期限 | 裝修期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備注 |
4 | 成華區西林路170號附11號 | 46.87 | 44.9 | 從第2年起,每年遞增2% | 3年 | 10天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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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華區西林路170號附12號 | 47.44 | 44.7 | 從第2年起,每年遞增2% | 3年 | 10天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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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季度以對公轉賬方式向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繳納租金,不得以實物抵扣等其他方式進行繳納,具體支付:承租方應于計租日開始前10日,向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額繳納第一個繳費期租金;承租方應于下一個繳費期前15天全額繳納本期租金,以此類推。
5.履約保證金支付方式:本次招租,承租方應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前向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繳納金額為標的物一季度租金。租賃合同到期終止后1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無違約情形下并結清水、電、氣等相關費用后,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額無息轉賬退還其履約保證金。
6.承租方資格條件:承租方應當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企業或自然人。
7.物業權屬情況:該物業已于2012年7月31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成房權證監證字第3214085、3214092、3214090、3214078、3214080、3214083號),國土證正在辦理中。
8.本次租賃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物業招租方式
1.經公開征集,產生兩家及兩家以上的承租方時,采取在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確定承租方。網絡競價的交易實施辦法按照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的《資產資源類項目網絡競價交易實施辦法》執行。承租方可多次報價,以最高報價的承租方為最終承租方。
2.掛牌到期后只有一家報名的,可以掛牌價成交。
3.成交確認后,由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競得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與競得人簽訂《廉潔合同》、《安全責任書》、《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及《承租方承諾事項》。
4.招租公告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四、需承租方承諾的事項
1.承租方應承諾,在承租標的物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標的物,不改變標的物的現在建筑主體結構。
2.承租方應承諾,租賃用途限用于商業。若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權隨時收回。承租方提交《競買申請書及承諾書》前,應當自行核實承租房屋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及能否通過政府部門審查。承租方提交《競買申請書及承諾書》后,視為其已對房屋用途充分了解,對承租房屋后具體使用用途能否通過政府相關部門審查進行了核實,并將按照政府相關部門要求執行,已充分了解出租方對此不承擔擔保責任,不會因此影響合同的履行。
3.承租方應承諾,在承租標的物后不得擅自將標的物轉租給其他第三方。
4.承租方應承諾,不得將承租標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5.承租方按轉賬等方式向出租方繳納租金,不得以實物抵扣進行繳納。具體支付:承租方應于計租日開始前10日,向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額繳納第一個繳費期租金;承租方應于下一個繳費期前15天全額繳納本期租金,以此類推。
6.承租方應承諾,若競租成功后除了與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外,同時還須與成都潤錦城實業有限公司簽訂《廉潔合同》、《安全責任書》、《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及《承租方承諾事項》。
7.承租方應承諾,租期滿后,除出租方要求拆除外,承租方裝修的非移動部分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運走,出租方不再就該部分向承租方支付殘值費用。
8.承租方應承諾,本次出租資產承租方已在參與競租前實地踏勘了出租房屋現場及租賃所涉的全部附屬設施、設備,對于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的現狀均予以確認。承租方承諾以現狀承租房屋,在競標后按照規定與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繳納履行保證金及首期租金,不以任何理由拒絕簽訂及履行合同。
9.承租方應承諾,自競價結果公示期滿的次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當日交付房屋。
五、免責條款
該物業在租賃期內如遇到政府政策規定的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終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特別說明
競買人在參加競買前應當仔細查閱競價的全部文件。競買人參加競價的行為即視為認可了《瑞祥御景底商物業招租方案》等文件中應由承租人承諾的事項。